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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离婚,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给我钱,我想让他以赠予的方式把房产归女儿所有,法院可以受理吗?

民事相关
2017-10-24 08:03: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所有,房子是其个人财产,是否赠予由其自行决定,他人无权干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