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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爸爸去我们这边的街道医院里看过敏,医生询问了后让去抽个血后,就去挂吊针了(两袋)。在挂第二袋不久,我爸出现了难受、咳嗽厉害,然而陪护的我妈立刻去找主治医生,跟他说了情况。医生听了回复说“啊?会这样?”我妈说真的很难受、咳得厉害、斑也很明显了。医生态度很不好的说,有这么快,挂完会好的。听了医生这样说,我妈就回去陪我爸了,可是没一会儿,我爸出现了,呼吸困难,幸好当时有个好护士,发现我爸不对劲时,一边帮联系了其他的医生,一边运用她那专业做着救护。那医生很快就来了,给我爸抢救,紧接着又来了好多医生。由于我爸病情很急促、很危险,他们拨打了120(上一级医院),送往那里抢救。经过抢救,我爸有所恢复了,在上一级医院治疗期间,街道医院里的医生没有来过问、关心我爸的情况,幸好我爸醒过来了,万一没醒过来呢? 请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能打赢官司吗?打赢的几率有多大?

医疗纠纷
2017-09-29 18:16: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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