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报了一个培训机构的班。交了钱,人家开了收据。约定在我们当地开课上14天!公告前6天,公告后6天,考试前2天。后来在非当地上课7天课,因为去外地上课而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都是我们自己的钱!现在公告一直不出来,培训机构还是照样开课。这种情况我可以请求培训机构退钱吗?应该咋样做可以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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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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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无果,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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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交涉。。。。
追问:因为当时我们没有签固定的合同!而且对方做出的多事口头承诺,是不是对方的行为压根没有法律约束力,难道我们只能任由他们说了算吗,如果交涉的话,我们从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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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