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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专门拆旧电表的加工点干活,干活期间电表的玻璃片伤到了眼睛,事故发生在下午,当时眼睛能看见,睡了一晚上的觉眼睛就模糊了,去了镇上的医院检查,医生把崩进眼里的玻璃片给取出来了,医生给开了一瓶眼药水,说眼里有一个小伤口,我回到村里卫生室打了消炎针,第二天眼睛就看不见东西了,去了人民医院检查是眼内炎,做了玻切手术,晶体切除,共花费医疗费22200元,住了20天的院,后期还得做人工晶体安装手术,还得需要一万元医疗费,现在视力恢复到0.5,我和老板协商医药费让他全部承担,他说我的要求太高,他说他承担合作医疗之后的50%,我没有报合作医疗,请问王律师我的医药费他应该全部承担吗,我应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17-09-28 13:2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