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晚上好,我在银行贷了某某联保某某贷款,期满后有二户未还,银行对未还款户起诉,对我是撤诉。担保合同是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可都五年了都没找过我,今年5月3日银行突然从我工资卡上强扣了4万多转给未还贷人帐户,我找银行银行说只要主债权未放弃你的连带担保责就不免除,请问法律有这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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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担保责任已经消失,银行扣你钱违法
追问:刘律师好,银行今对我的答复是你虽然已还贷款但二户未还,银行已对二户起诉并申请了强制执行,虽然对你撤诉,5年未找过你,但你保证期间并不等于诉讼时效,依据法律规是有多个担保人的只要向其中一个担保行使过追索权的,即视同向全部担保人进行了追索。那我的担保期就是没有过了吗?是不是我起诉只有败了?
解答:银行的说法明显错误,建议你起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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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