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律师,我们找了一个厂,要学习平车,然后签了一个合同,合同时间是一年,合同要求是没有做满一年,就要扣除2200的培训费,现在我们想辞工,他可以扣除培训费,但是老板却不想让我们辞工,我问一下,我们如果领了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的不要直接走,用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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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追问:如果直接走人,没有等到三十天的话,我会负法律责任吗?工资不要的情况下。
追问:如果直接走人,没有等到三十天的话,我会负法律责任吗?工资不要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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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你们是厂里的工作人员在做工时学习的技术是不能扣学费的,老板违法的。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辞职就可以了,不得强迫劳动也不得扣工资,直接去劳动监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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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