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要明确几点,1、婚前所购房子,婚后是否有共同还贷? 2、房子过户登记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建议你把详细情况整理好再咨询律师。
追问:婚前的,婚后两个人还贷。房子是在离婚后女方起诉要求平估房子期间男方过户他人。
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为房子是婚后男方处理,若是正常交易你想追回可能性极小,你可以要求男方对你们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你进行补偿。
若还有不清楚的,你可以到律所当面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