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车肇事方,对方有人伤,我三者理赔30万,另外有交强险,但治疗费用超出保险金额了,我还没有钱赔,怎么办,会不会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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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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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一般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情节的,可以立案。情节轻微的,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如无法赔偿,可执行你名下财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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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逃逸,未死亡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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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逃逸,无证驾驶等行为的,一般不够成犯罪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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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