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于2006年为生二胎办理了离婚证,离婚后实际仍然生活在一起,女方停薪留职,无经济收入来源。后来,男方父母出了一部分钱,剩余钱由男方出购买了一套房产A,房产证上写的女方单独的名字;再后来男方又出钱新购两套房产B和C,这两套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但是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上都是女方单独的名字。请问律师专家:房产A B C从法律角度讲,归属于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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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论什么原因,只要男女双方办理了离婚证,就不再是夫妻。你们离婚后,男方家庭购买房屋登记在你名下,可以认定为你们两人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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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介绍,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双方没有登记就不是合法夫妻。男方出资可能会认定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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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主张,但其中涉及法律问题很多,建议持相关资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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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你的,BC不一定,房子归属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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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