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是2010年去跟朋友玩被放毒品在酒里,后来被人报案抓了,后来拘留了15天,现在准备跟台湾人结婚需要办理那些证件,需要开无犯罪证明,可是派出所给我开了一张上面就写着:我的资料后面就一句话,(在2010年吸毒被——公安局抓获)就这句话这算是犯罪证明吗?我需要怎么做,拿去公证处公证对我办理那些证件有影响吗?需要再去派出所还是去公安局再申请开无犯罪证明,麻烦你给我一点意见,谢谢

刑事行政
2017-09-20 09:20:08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