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和06年我和父母共同买了2套房子,产证上也是3个人的名字,但是,现在母亲以当初是由她的账户转账买房的,所以房子是可以分割成母亲拿大部分,我和父亲拿小部分,这是有道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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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中是否明确约定三方各自份额?若房产证上明确注明为共同共有则各自拥有1/3产权,但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时法院会将对该房屋的贡献大小作为参考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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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的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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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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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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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没有这个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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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平方的。你母亲的说法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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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再婚配偶购房,基本上是没有这种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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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产权纠纷,就要看购房时各方的具体出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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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均分,除非房产证上约定了各自份额。另外从她账户转账不意味着是由她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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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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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