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妈是东北人,43 岁来北京工作到今天,是个学校,可是一直没有签合同没有上社保,到现在快50岁了,面临退休,我该怎么办,如果单位能给补交上社保,能在北京退休吗?希望懂得朋友给介绍下,我可以起诉现在的用人单位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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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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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询问社保部门、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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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询问社保部门、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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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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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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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女性?单位应该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你没有档案恐怕补缴不上。你也只能在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对其未缴社会保险费赔偿你的损失。如你满意请给个好评,谢谢。
追问:我们不可以要求单位给补交10年到现在的7年的社保吗
解答:你好,单位有义务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只是社保机构不能补缴。你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如你满意请给个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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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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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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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