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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一生育有六子一女,留下老宅一处,当初由三个大伯共同出资购买为二老居住(户主为爷爷),如今我父、两个大伯和一个叔叔相继去世,在三大伯及家里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六叔以手里有老宅契约为由将老宅一部分卖掉,我在此居住,买方(与六叔写了合约)以花钱为由来家里闹事,我该怎么办?谢谢!

房产纠纷
2017-09-18 1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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