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司指定出借人把借款打入个人账户的话,那么你提供的这个担保有效,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追问:公司并没有指定或授权打入法人个人账户,法人收到款也并没有打入公司账户,是否可以认定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不符。
追问:公司并没有指定或授权打入法人个人账户,法人收到款也并没有打入公司账户,是否可以认定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不符。
解答:你可以这个借款没有实际给付来确定你这个借款合同生效以后没有履行,但是呢如果你这样去答辩,公司或者这个法人到时候肯定会补充证据,证明是他授权打到这个法人个人账户的。
追问:我们是代表公司股东一方,法人已涉案刑拘,没有人再能出示证据,只能显示款项打入法人个人账户,公司没有收到该比借款,当时没有公司授权法人代收该比借款。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可以已没有收到款项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吗?
解答:公司可以没有收到该笔款项为由,认为合同没有履行,但是,人家原告方肯定要以法定代表人是职务行为来辩论,最好还是请个律师,出庭应诉吧。
追问:是不是超过100w大额需要他的银行转账,只凭借借条不能说明履行出款金额,他没有起诉过,已过三年是不是可以打诉讼时效。
解答:诉讼时效不是单纯的过了两年就超过诉讼时效的,中间还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所以建议您还是当面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追问:《股东会决议》担保书,公司和全体股东担保属于个人担保还是公司性质,是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额或认缴实际额度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