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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51岁,在工厂做临时工,才做了6天,第7天工伤,伤的是右手小拇指的肉,没伤骨头,住院了10天,把别处的肉切下来补在了手上,住院费用公司承担了,期间给了500元生活费,出院后给了3000元生活费,这样的处理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7-09-16 23:5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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