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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及工资怎么算?

民事相关
2017-09-15 15:25: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河南省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合法生育的,增加产假3个月。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 看单位的规章制度。。。。。
  • 和一胎一样,按照你的工资水平,产假期间都要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