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未满十六周岁,就已经上班了,但是我现在想要辞职,因为这个餐饮公司总是拖欠员工工资,应聘时说好的20号发工资,但是每次领到工资都已经是下个月的三四号,而且从来不给加班费,所以我想辞职,我今天已经通过书面形式通知领导了,可是领导说他不批,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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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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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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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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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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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人社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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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提前3天通知之后解除劳动关系,转正之后是提前30天通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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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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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是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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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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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