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为同居关系,其房屋产权证登记女方为所有权人,
男方为共有权人。
女方与第三人打债权官司申请财全保全,女方未经男方同意
而以该房产向法院抵押,法官未细看房产有共有人就给女方和
房屋局下发该房产查封裁定书。
女方案还在审理中,男方因欠第四人债务被另案起诉。
问:
1.女方案法院对该房产查封是否合法有效?
2.第四人可否申请法院查封男方为共有人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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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对房产的查封是有效的
2、第四人可以申请法院对男方为共有人的房产进行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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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指导,还想深入学习:
假如当初法院是查封女方和男方共有的全部房产,
现第四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对男方的共有房产查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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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第3楼问题是:
女方案法院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已封查男方女方的全部房产,
第四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对男方的共有房产查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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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财产以诉讼请求的范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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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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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