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县医院做的刨妇产手术,术后五天医院准出院,回家肚子疼,两天后回县医院,未发现是由于炎症引起的肚子疼,病情越来越重,转院至赤峰医院,进重症监护室,子宫内已化脓,后切除子宫,并住院一个月。现在县医院认为负有百分之三十的责任,赔款十五万。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医院赔款是否合理???万分感谢!

医疗纠纷
2017-09-17 13:02: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