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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父母个户口本,二个土地使用证,并且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现在父母去逝。村里不给土地确权,合理吗?

继承
2017-09-16 16:03: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

  • 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 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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