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名员工,其社保一直在其他单位正常缴纳,他在我们公司入职的时候,我们要求他在我公司办理社保,被其本人拒绝,他说他有其他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现在在我公司离职,要求我们给予他相应的补偿,他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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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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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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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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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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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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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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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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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社保一般只需缴纳一份,如果在其他公司上是不能重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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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