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丰台区让朋友找了个报亭,付了一万押金,半年的房租,现在干了一个礼拜了不想干了!朋友不给退押金,说是签合同了!合同是朋友公司老板跟邮局签的,我们没有见过这个老板,也没跟这个老板签合同,我们的钱能退吗!我们愿意承担违约金!能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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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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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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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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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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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需要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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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需要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追问:我们当事人没和朋友公司签合同,只是公司和邮局签的!现在报亭的经营者还是朋友老板的名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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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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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商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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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