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开学,因学校领导工作失误没有安排好我的课而发生了冲突,因此也引发了我的头痛、头晕病而住院治疗,请假治疗共两个月:2016年9月6日请假一个月,10月7日又续假一个月至11月6日(包含国家法定假日与双休日),11月7日正式上班,一直到学期结束没有任何旷工违章现象,并按时完成了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但是,学期结束后,领导以我请假超出两个月为由,把半年的绩效工资全部扣完了,一分钱没给。请问:1、我请假的这两个月中,国庆节假日应该算在请假日内吗?请帮我计算一下,我一共请假多少天?2、学校扣发我半年的绩效工资违法吗?3、我的病是由学校工作失误而引起的,住院治疗、请假,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请尊敬的律师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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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单位协商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追问:与单位协商解决问题,但我需要有依据啊!请您帮我具体分析一下上面三个问题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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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