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婚前老公用他的工程款抵了一套房子送我,购房合同写了我一名字,婚后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写我一个人名字,如果离婚了,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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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赠与并已实际交付,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应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但是该房产的赠与是基于结婚及共同生活的目的,所以如果结婚时间较短,婚后并未共同生活,这套房子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彩礼,购房的价值需要返还。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这个房产证还没有办理,7月签的购房合同,这个月领的结婚证,如果以后办理了房产证这套房子是不是归我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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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房产证属于彩礼性质。如果购房合同,收据等均是你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个人认为还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建议在该过程中保存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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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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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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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谁出钱。房产证如果婚前办理,可以视为你个人财产。面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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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