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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 租赁期限:2012年9月1日至2032年8月31日。房屋使用期限:自2012年9月1日到至2056年7月20日,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土地使用权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承租人所有。 这个合同上写的2032年以后到2056年的这20年的期限,有效吗?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若该房屋遇市政规划拆迁,城市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征用的,因此该房屋全部赔偿款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如遇拆迁,上述条例有效吗?

征地拆迁
2017-09-21 1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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