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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的某某贷没有能力还了,我是第二担保人,我也没有能力还,会承担什么结果

债权债务
2017-09-12 16:1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权债务人之间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一般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特殊信任关系或者对债务的资产、信誉有所了解。所以,在担保中,一旦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以对新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设立担保物权虽然主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也要照顾到担保人的利益,特别是当担保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如何平衡担保人、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物权法》第175条对债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了限制,明确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限制不但是对担保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规定较好地平衡了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正确理解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该规定只适用于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的情况。如果担保财产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责任的免除。
      (二)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要经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不是书面形式,视为不存在担保人的同意。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物权法规定的债务转移不但包括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他人,也包括将部分债务转移给他人。债权人许可债务人部分转移的,原债务并不退出债务关系,只是其所应承担的债务额发生减少,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部分转移债务的也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对转移出去的部分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全部担保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部分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部分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担保责任。这就是物权中“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正确内涵。
  • 贷款担保人  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85部司法解释共1部地方法规共1部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5部司法解释共3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59部部委规章共1部地方法规共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部委规章共1部行业规范共3部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部部委规章共1部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为了买车、买房,找银行贷款之后是要按时去还的,否则逾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借款人成功贷款做担保的,因为自己的担保义务,在借款人不能及时还上的时候,就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实践中,在借款人逾期不还银行的贷款的时候,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按照实际情况。
    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得看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1、一般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那就对银行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实际中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就不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了:
    (1)借款人住所变更,致使银行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担保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银行借款人贷多少钱 ,什么时候还款,担保人是跟借款人相同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要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要是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么在银行贷款借款人逾期不还的时候,银行可以要求你这个担保人还款,此时你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是,这样并不是意味着你不能拿回自己的钱了,你在责任范围内清偿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最后,借款人逾期不还借款,在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之后,找借款人索赔被拒绝的,数额较大的,建议可以及时委托个专业律师诉讼维权。
  • 担保人就是在借款人没及时把钱还给出借人的时候实现价值,但实际中,出借人在约定还款时间找借款人还钱,对方没法及时还上,就去找担保人。可是,因为担保人并不是直接的借钱人,就有出借人搞不清此时能够要求担保人做哪些事情。
    实际中,所谓的担保人的责任还是相当重大的。按照担保人的概念,是第三人和出借人约定,当借款人到了还款日还不上钱,保证人就得按照约定还钱。当然,担保人还完钱后,最终还需要找借款人追偿。在找借款人追偿的时候,此时就变成担保人是债权人,之前的借款人就变成债务人。
    另外,作为担保人,在给借款人还钱的时候,还需要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1、你可能会被出借人控告。
    出借人找不到借款人还钱,找担保人又还不上的话,那么出借人就会以此情况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其他规定,那么担保人对被控告不能有异议。
    2、你可能会被宣判破产。
    其实,想要给人作保除了自己需要一定的能力,还需要看准被担保人,实际中不是谁都能担保,一旦对方借的钱款较多,最后无力还债,甚至可能会跑路,那么你也有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多人作保较为安全就是一个担保误区,如果担保合同没有规定的话,那么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而且债权人找债务人还不上钱的话也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因此,担保人不要以为自己不是直接的借款人,就不担心还钱问题。借款人一旦不及时还钱,接下来就是担保人的事了。当然,实际中,许多担保人可能并不知道自己需要承担哪些责任,那么在债权人找担保人要求承担责任的额时候就会发生纠纷,建议这种时候最好就找个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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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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