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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孩子,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会判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7-09-13 21:19: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法官是会判决离婚的。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具体要看证据了,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面谈或电联
  • 法院审查感情是否破裂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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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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