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租了一间铺面,该铺面原属国资委后租给一个人,租期为5年(2017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后来我与那个人租下来,租期也是5年,但日期不一致,(2017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8日)。请问该合同成立吗?还有,因为生意淡我想结束生意,铺面里属于我的东西包括空调桌椅,装修等我能拆走吗?原合同约定每月5日前缴房租的意思是每月的5号前还是提前5天交?最后,合同约定过期不缴房租扣押金(3个月租金)并可擅自终止合同另租它人合法吗?急,盼速回,谢谢

合同纠纷
2017-09-12 01:45: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约定的内容基本都合法,合同有效。如果合同被解除,属于你添附的可移动装修装饰物是可以拆走的。每月5日就是每个月5号前。其他条件基本以双方约定为准,我建议可以看看体现的租赁合同,看看对方有无转租权以及有没有取得国资委的同意转租。
  • 租赁合同发生债权的效力,租赁合同有效;你可以拆走;约定的每月5日前缴房租看你们双方的意思;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
  • 你好 一般约定每月5日前缴租 说的意思 是说每个月5号前交房租
  • 民事领域,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都被允许。具体还要以你们合同为准,可将合同文本发本人,审核过合同后可更好的回复相关问题。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