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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下,2017.9.8日晚上我的车停在自己楼下的马路边,十一点左右被别人的车开过来撞了,修理费大概两千左右,然后对方车跑了,我报警了,通过监控交警也找到了对方,九日我去交警那,(交警让我第二天上班时间过去的)然后他告诉我已经通知对方了,但是对方不来,让我先回去等,但到现在都没给我怎样一个说法,这算不算逃逸,我该怎么维权,请支持,谢谢

交通事故
2017-09-10 22:10:0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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