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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从深圳搬到东莞,老板对不愿意跟厂去的员工,五天八小时,只拿最低工资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7-09-08 10:58: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是,不合法的,老板我想赶你们走。可委托本律师帮你们争取经济补偿金。
    追问:谢谢,我们厂隔壁还有二个分厂,很近,但地址不是一个公业区,厂名也不是同一个,我们签定的劳动合同也不是那两个分厂,现在厂里开始搬机器去东莞,动员员工自愿去东莞,深圳的员工和加班都越来越少,传言要给我们不愿去东莞的员工,集合于那两个分厂,五天八小时,赶走我们又不用赔钱。
    追问:谢谢,我们厂隔壁还有二个分厂,很近,但地址不是一个公业区,厂名也不是同一个,我们签定的劳动合同也不是那两个分厂,现在厂里开始搬机器去东莞,动员员工自愿去东莞,深圳的员工和加班都越来越少,传言要给我们不愿去东莞的员工,集合于那两个分厂,五天八小时,赶走我们又不用赔钱。
    解答:如果两个分厂是独立的法人,可以拒绝。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买够社保,也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社保已买够,二个分厂法人都是我们老板,这种情况,是不是老板就没有违反
    劳动法?我们就只有接受去分厂,五天八小时,或是辞职了。
    解答:法人相同,不代表公司就是一样的。
    追问:那我们该怎么做?厂里还有很多员工,估计到时会闹事,可取吗
    解答: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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