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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户二宅,现在老房子被拆啦,村里面没有任何的协议和我们户主的签字,也没有任何补偿,这样的做法村里面对的吗,地皮现在还属于我们的吗?

房产纠纷
2017-09-08 16:34: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住建部,建房〔2012〕84号三、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房屋征收决定;(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五)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六)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上述第(一)项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二)至(四)项事项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第(五)至(七)项事项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您好!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返还。详情可来电来访!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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