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儿子被人打了,轻伤一级,脸上毁容,对方人在看守所,以上经中间人谈,对方给十三万我不同意,现在案子送到检察院,调解工作人员给我五万,我没谈就回来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对方有后台,他们太欺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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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后台,13万我认为可以接受的。实在不愿意接受,你将你儿子的医药费发票等收好,委托律师帮你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不谅解要求法院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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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继续调解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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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一级按照正常赔偿一般也就几万元,对方愿意多出钱为费时想要你们出谅解书,所以要多少钱是否谅解在于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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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方未取得谅解的话,一般是无法缓刑的。所以对方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肯定会积极赔偿,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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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