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4年,没有孩子,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想离婚,男方不肯,他要求我要把嫁妆全部给他,请问我可以要赔偿我的青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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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你情我愿前提下,不需要支付什么青春费。
严格来说,“青春损失费”是十足的“民间语言”,从未见于任何法律。正因如此,当事人关于“青春损失费”的主张因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青春损失费”应当按照精神损害赔偿进行理解。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说要支付的,就是非抚养孩子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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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青春损失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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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