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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一下,我以前在外做工时,甲方欠我工资款六万元,约定于2015年底拿清,如果年底没拿,则由欠款方支付乙方每天两百元违约金,到今天算下来有17个月,违约今也达到十多万,现今我起诉法院,违约金按1.3倍算,约八万多,请问律师们我的违约金能成立吗?

合同纠纷
2017-09-10 1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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