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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后时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可孩子死活不肯跟随母亲,女方在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通过各种关系在派出所将孩子的户口转在她的名下,只在网上转走,男方手中的户口簿上沒有注销,孩子一直跟随父亲生活,现在女方再婚生子,为了孩子上学方便,男方想转回孩子户口,能否转回?该走那些程序?孩子现在已11岁。

婚姻家庭
2017-09-17 12:36: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申请变更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再调解中将户口的事项办妥
  • 孩子判给女方,已经迁走户口的情况下,除非协商同意,否则再回转不了。
  • 你可以以原来的户口本给孩子报名上学,不影响的
    追问:女方只转走户口,三年了没有向男方要过一次孩子,也没有向法院提出任何申请,没有探望一次孩子,判决书上扶养权归女方,可孩子一直跟男方生活,孩子也不愿跟女方,并且女方再婚已生子,这种情况男方能否转回孩子户口?户口本几年一更改,更改了孩子报名上学不方便。
  • 如果判给女方,需要先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再去派出所办理。
  • 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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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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