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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如何进行财产清偿

债权债务
2017-09-07 22:14: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当合伙企业出现股东严重分歧、经营困难、亏损等情况时,解散往往就是合伙企业止损最常用的方式了。当合伙企业解散后,依法清算,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后,仍有财产的,由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分配,无约定的公平分配。
      一般情况下,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该按照《企业合伙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后,所得出的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当合伙企业财产按照上述方式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的,由合伙人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1、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值得注意的是,要是合伙人之间就剩余财产分配事宜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应得的财产利益。
      此外,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不是都会留下剩余财产的,往往更多的是留下大量债务,这时合伙人需要用个人财产负责清偿了。一般情况下,合伙人如下清偿债务:
      1、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
      分担;
      2、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因此,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法清算后,不管是有剩余财产,还是仍有债务的,都应高先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无约定的就公平分配和分担。要是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能再次磋商的磋商,该起诉的起诉,合理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合伙企业因经营苦难、亏损、破产等原因,导致企业解散的,是常有的事情。合伙企业解散,要依法进行清算,这时合伙企业清算后,得到的结果往往是仍有债务未清偿,这种情况下,合伙人要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直到债务清偿完毕。
      当合伙企业解散,依法清算后,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根据《企业合伙法》规定,合伙人要对剩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清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对剩余债务,合伙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合伙企业解散后,经合伙企业清算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用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平均分担清偿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也就是说,合伙企业解散时,已经退出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同样要清偿剩余债务,但债权人在5年内没有向合伙企业提出清偿请求的,原合伙人就无需承担清偿该部分债务的责任。
      对债权人而言,要是事后追偿困难的,建议及时跟对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成的,没办法了也只好走法律途径,要碍于合伙人的面子不好处理的,建议还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代理。
      当然了,对合伙人而言,要是对债务承担不满的,又协商不成的,同样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
  • 看具体的案情如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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