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去年7月中旬签三方合同,责任人一周后离婚。
并没有通知卖家,之后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网签,三方责任人也出现在房管局,还有她离婚的前任丈夫(法律,是二个不同的购房主体)
当时告诉卖家说是核实三证(房产证和户口本,身份证)没问题才让卖家签字,按手印。说没有问题才让卖家签字的。并再三强调与卖家没有半点关系!
并且骗卖家说帮助贷款签字!
到规定首付款时间 ,三方合同责任人 还没有交首付款(买家责任人违约)卖家通过律师花掉100元发摧款通知给买家责任人,还是被买家拒绝交首付款。
之后她就把我告到法院(此时并得三房合同责任人)而是离婚的前夫(继续同居)(骗贷款,逃首付 还逃税) 假离婚!并且卖家房子三方合同责任在左右!卖家房子的价钱和交易时间都有她们开决定?!
她们自己给卖家定房价!还告卖家到法院(他说砸钱到法院法官哪里!)所以卖家败诉。
卖家满身的被骗和理由就起诉到中院,至今一直没有处理…15个月了!请问 卖家应该怎么来维权?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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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受理后6个月内出判决是合法的。你可以请律师代理。上面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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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帮助,请带案件相关材料以及一审判决当面咨询。叙述混乱,无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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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很复杂而且您介绍的信息有限,所以建议可以提供详细信息直接咨询律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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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