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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是80年代初期 同村里人以田换田 换来的土地 建的房子 当时为了少交土地造册费等原因 只建了两间平房 边上搭了一个木窝棚 土地登记只有70来平米 到了90年代初期 家里把窝棚拆除 改用砖块建起一间房子 如今村里旧村改造 丈量土地时为120多平方 但土地资源管理部门 依据我们这里86年的航拍图 及土地造册登记只承认70来平 村里为我家出证明承认是有120多平的 但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不承认 为此我家没有参与第一批旧改 现在第二批旧改提上议程 应为我家在村里有3处 其它两处房子均登报确认土地平方 村里旧村改造土地资源紧张 3处房子在整体规划中有些碍事 村里找镇里按疑难问题户解决 镇街道办事处 给我家下发了 限期拆除通知书 说我家拆窝棚改造的房子违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和浙江省违反建筑处置规定 限七天内自行拆除 逾期强制执行拆除 通知书没有明确违反的是哪一条法规 通知书由我家所在的 街道办事处发放 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 如我所诉 现在我该怎么办 希望有人可以帮忙。谢谢

房产纠纷
2017-09-06 09:28: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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