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是二婚,孩子的名字也是上一任的姓和名,孩子上学也变得麻烦了,现在我想要改成我现在老公的姓名,必须要上一任的同意书才能改名字吗?他人我也找不到,怎么去改名字呢?

婚姻家庭
2017-09-06 20:17: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更改姓名按以下程序办理:  1、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由父母、收养人或者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供需要改名的理由,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姓名变更后,原用名作为曾用名登记归档。
  • 您好,必须符合法定事由才可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
  • 你好,是的,必须要找到对方本人。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