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司机于今年2月12日因公出差发生车祸,由于是超越实线超车,被交警判了全责.由于公司未帮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因此公司老总请求按工伤保险的有关条款签定协议,可是签定协议后却一直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治疗费用.所签定的协议(5月20日签定)中未明确写明费用交纳的方式和期限问题 。
问题:
1、出差期间,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是否是工伤?
2、签订协议后对方一直未及时交纳治疗费用,我方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3、如果劳动局确认是工伤,我方能否推翻该协议要求对方按工伤的条款承担责任.(因为如果按工伤来算,该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我方让步过多.)
4、如果劳动局认定结果不是工伤,我方能否要求对方履行该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