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工进入劳务派遣公司,做满两个月之后离职,但最后劳务派遣公司以是学生工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并且明说学生工没有工资,请问劳务派遣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还能拿到下月工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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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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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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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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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员派遣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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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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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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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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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