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还没有离婚,但是分居一年了,但是他信用卡透支了,银行打到我这里,说如果不还,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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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追问:我们分居一年了,欠款是他信用卡透支的,跟我也有关系吗
解答:当然有关系,一般认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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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认定为共同债务的。
追问:但是这都是他个人信用卡透支的,我并不知道他这些钱用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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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证据证明你们不在一起生活,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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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