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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三次,法院能判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7-08-30 13:18: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意思是法院调解夫妻矛盾是必经程序,调解不成,判离。
      下面是调解无效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个好理解,就是有俩老婆或俩老公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或者是不管家里人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正常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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