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前房屋归朱旭明所有,2010年朱旭明与徐留贵进行房屋买卖,将房子卖给徐留贵,但是房产没有过户。2013年徐留贵与周天武进行房屋买卖,将房子卖给周天武,房产没有过户。2017年周天武与我进行房屋买卖,想过户时,周天武说他和徐留贵两个人都不是当地人所以不能过户,但是他们房产证是有的,所以就没有过户,但是所有的协议都有,现在发现了一个问题,第一个买房人徐留贵与卖房人朱旭明签订合同纸上,徐留贵的身份证的前几位显示的是本地人,由于当时没有看。所以我想问,现在的房屋买卖成立么!
-
是不是本地人和房子能不能过户没有关系。
追问:这是乡下的私房,不是商品房,那最终我的买卖成立么,能要求过户么
-
你好,看看具体情况的
追问:这是乡下的私房,不是商品房,都有签证手印,难道合同会不成立?
解答:你好,合同成立但可能无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