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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涉外离婚案财产分割纠纷案。此案由现被告(男方)于2014年6月25日起诉立案后,基层法院未按法律程序通知现原告(女方)到庭,就违规缺席审判,并在2014年!0月23日作出了荒唐的判决书,后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后现被告(男方)要求撤诉,现原告(女方)又于2016年7月13日依法重新立案起诉,可是基层法院在立案9个多月后又突然以外国法院判决(立案时已明确告知并请示上级法院涉外法官确认后才立案)为由驳回现原告的起诉,现原告又于2017年4月18日向原审法院递交丁上诉状3份,但是至今又过去了4个多月,现审法官说无法联系到被告,还没有把上诉状通知到现被告而递交答辩状,要我们等待。自重新立案至今一年多,现审法官又故意错误使用法律条款驳回原告起诉,现在还要我们遥遥无期地等待,基层法院及法官就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吗?请您们帮忙指点明路,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民事相关
2017-08-29 11:06: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案情确实比较复杂,涉外的国外是已经审理过并有有了判决吗?判决的结果怎样?需要律师先看一下这份判决。你这边是属于双方都起诉过离婚是吗?现在又是哪一方要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程序违法,律师也是可以起到监督作用的。既然遇到了这么多困难要解决,而且问题也很复杂,建议直接联系我们到律所当面咨询。
  • 你好,你这个事情当时也没有请律师解决么?怎么越弄越复杂了
    追问:按照法律办此案并不复杂,但因为现被告(男方)的父亲通过朋友找了我区委领导打招呼,所以区法院先是违规审判,后来依法查封現被告部分财产后,就拖延不审,現审法官又违规驳回起诉,接到原告上诉状后又说无法联系到被告已经4个多月,至今毫无音信。我们感到很无奈,请您帮忙出主意,谢谢!
    解答:我建议你还是到律所面谈或者电话联系我吧。你这个事情如果涉及到违法进行审判的话,也是要进行调查和取证的,不然也不好说有这个行为。然后后续的离婚事宜怎么处理,我还是要了解清楚你这个情况才好去看怎么对待。
  • 您好!那您就可以请律师介入,对于裁定不服的是可以上诉的。
  • 你好!可以具体说清楚离婚的情况吗?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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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