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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号凌晨我在一个叫,向钱贷的贷款软件借了1200元贷款,借款期限为30天,申请贷款时也没合同书,申请借款期间当时也没说明,扣什么支付审信费129元,账户管理费用144元,第二天审核贷款的1200元通过后,银行卡实际到款只有1056元,10月23号要求还款本人1344元,我在百度上看到很多人评论,这个向钱贷是个高利息贷款公司,很多人说借了这个软件的贷款打算不还了,请问这个高利息的贷款公司受法院保护吗?如果我们不打算还这个贷款,逾期时间长了他们会不会到法院起诉?我会不会上征信黑名单?

债权债务
2018-05-27 09:32: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有可能会被起诉到法院,建议吸取教训,认吃点小亏,反正数额不大。
  • 您好,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小额贷款逾期的后果: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民间借贷按约定还款的例外情况??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贷的利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定保护的年利率为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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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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