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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了,立案了,但我离婚诉讼请求里只写的财产依法分割大约2万元,我瞎写的,因为我要的东西太多合计那里也写不下,然后我想当庭我在把清单拿出来,要求他给我赔偿房子车子,但是我没有他房子车子原件,当庭我拿出清单,法院会要原件吗,原件都在他手里,我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08-29 21:20: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可以到房产局查询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可与我联系帮你
  • 需要原件,可以委托律师调取
  • 是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
  • 法院应当要求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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