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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媒人介绍的,收了12万彩礼,我们结婚了,办了婚礼,现在女方怀孕了,也不愿意在一起了,不领结婚证,我想分开,能要回彩礼钱么

婚姻家庭
2017-08-28 11:48: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已共同生活时,彩礼的返还数额应当结合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子女和过错、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等其他因素作出公平的认定,但各地法院酌定返还的比例存在不同。
    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考量。必要时建议携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以便律师了解更详细的案件信息综合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及具体的方案等。
  • 您好,这些彩礼用于你俩日常生活开支了吗?
  • 可以起诉要求适当返还。。。。
  • 可以要回部分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作为代理人出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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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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