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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个人企业由于以前的债务到期无力偿还银行借款,经法院裁决以房产一栋作价偿还,但法院裁决通知书送达后,法院认为没有执行条件。至今已经有5年多的时间。一直没有与银行、法院等部门办理任何有关抵偿手续。 请问法院的裁决执行通知现在是否还有法律效率?这么长的时间没人过问,如果转让出售该房产是否合法?应该怎样操作? 请赐教!

公司企业
2006-05-31 16:29: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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