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刚刚买的房子 首付我自己拿的 刷的我名下的卡 也是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现在贷款还没办下来 但是女友说贷款要求我出字据 证明贷款由她一人还的 跟我没有关系 我们还没结婚 如果没结婚以前我们分手了 还贷款这一部分怎么分 法律上生效么 如果结婚以后离婚首付和贷款这一部分怎么分配

民事相关
2017-08-27 12:18: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追问:就是如果还贷款的钱 我给她写字据 证明房贷钱是拿的。 那如果我俩不在一起了。 这部分钱 和我有关系没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